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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培源 | 当人物大于故事
更新时间:2024-10-30 作者:林培源来源:中篇小说选刊(微信公众号)
大约七八年前,我在乡里听闻了一桩事:某天深夜,一个看地下赌场的保安,为了躲避警察抓赌,大冷天跳进野池塘逃过一劫。
这位保安,我是认识的,我们曾在一张桌子上吃饭,相互敬酒。我记得他剃得光溜溜的头,打着赤膊,肥肚腩顶住了裤腰带,脸上浮现出被好日子滋养的神情。那时我知道,他替人看赌场,靠这份工起了一栋厝,饲了一个家。若干年后,这桩“意外”断送了他的财路。逃出来后,他去亲戚家暂避风头。后来,据说是自首去了。
冷天、池塘、逃亡……这些细节不经意间流进我的记忆,它们驻足停留,在不远处向我招手。我时不时地想起,觉得这一幕充满戏剧性——不是虚构意义上的,而是真真切切在现实中上演,讨生活的人命定要经受的劫难或者惩罚。
在我的老家——一个位于粤东潮汕地区的乡镇,这样的事似乎司空见惯。保安的经历在饭桌上流传开来,说的人当作谈资,被说的人也不觉得羞愧——看吧,我运势好,大不了坐监,出来还是一条好汉。
现实的故事大体如此,写进小说则要费一番功夫。我的工作是把“跳进池塘”——那个绵延在时间中的带有乡野气息的,浸润了当事人恐惧、羞愤、悲戚等情绪的“高潮”装进虚构中,并借助一些书写的技巧,让小说有起伏,有节奏,如同呼吸。起笔时,我没有从保安的故事写起,而是从一位经营停车铺的老板洪丽的视角切入,由她带出小镇的世相和人情往来,也带出故事中的大栋和细栋两兄弟。故事里,保安叫做大栋,是一名退伍老兵,而差点被抓的则是弟弟细栋,一个在镇上混社会的“歹仔”和“刺流仔”。十多年前,我们从乡里去市区或者出远门,靠的是公交车和旅游大巴,寄车的行当应运而生。洪丽所在的寄车铺是个中转站,她代理大巴车票业务,见惯了人来人往——由她承担故事的转轴点再合适不过了。逃跑的细栋在一个深夜,拍响了寄车铺的拉闸门,故事由此开启。
我理想中这个故事的讲法,一定不是大起大落,而是在日常中铺展,有细密的描写,有粗疏的勾勒,步步为营,收放自如。目前呈现出来的样子,大致接近我的设想:大栋、细栋和洪丽有各自的经历,在小说里,这些经历被分头叙述,交替推进,终于在一个仓皇的深夜汇聚和碰撞。人物讲话时,我尽量模仿他们“呾”(说)潮汕方言的口吻——当然会有相应的改动和调适——以期贴近他们的身份、性格和心理;叙述上则适当加入一些方言词汇。这种写法,潮汕方言区的读者看了,会心一笑,不熟悉潮汕方言的读者,或许会觉得是个障碍。不过小说向来无定式,如果换成别的写法,那么我熟悉的那个乡镇社会就会变调变味,甚至显得“假”——我写作时也会格外别扭。
关于小说,我坚持一个或许过时的观点:人物远远大于故事,先有人物才有小说。当人物的形象慢慢成长,变得巨大,开始撑破压制它的重物时,故事就诞生了。余下的情节、细节、情绪、氛围以及旁逸斜出的枝节等等,都会顺着人物的主干自自然然地生长。所以,与其苦心孤诣地经营一个“好故事”,不如多将目光和焦点落到人物身上。《金缕衣》也是如此,最先吸引我的是人物,然后才是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