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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首届“中国砚都杯”肇庆文学奖征集作品启事
更新时间:2024-01-08
为扎实推进文化强市建设,打造一批提升城市影响力的文学精品,肇庆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肇庆市作家协会决定举办首届“中国砚都杯”肇庆文学奖。现向全国作家、文学爱好者征集作品。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中共肇庆市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肇庆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肇庆市作家协会
二、征集范围
全国作家、文学爱好者2023年1月至2024年6月在国内出版社正式出版,以及在具有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报刊上发表的,以书写肇庆历史文化、人文与自然景观、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内容为主轴的文学作品均可应征。
三、奖项设置
首届“中国砚都杯”肇庆文学奖设:
金奖3名(诗歌、散文、小说各一名),各颁发奖状及奖金人民币2万元(税前)、端砚一方。
银奖3名(诗歌、散文、小说各一名),各颁发奖状及奖金人民币1万元(税前)、端砚一方。
铜奖3名(诗歌、散文、小说各一名),各颁发奖状及奖金人民币0.5万元(税前)、端砚一方。
四、征集时间
作品征集时间从即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参评要求
参评作品要求著作权和版权关系明确,以作者自行申报的方式参评,可通过邮件的方式提交出版物和作者身份证扫描件,连同《首届“中国砚都杯”肇庆文学奖参评登记表》一并发至邮箱qkhhuthp@21cn.com,并注明邮件主题“肇庆文学奖”字样。
六、通联方式
作者也可通过邮寄出版物样书样刊及纸质复印材料的方式参评,邮寄地址:广东省肇庆市星湖大道76号广电中心9楼肇庆市文联首届“中国砚都杯”肇庆文学奖组委会办公室收,邮编:526060,咨询电话:0758-2283270
七、其他事项
1.主办单位邀请评委组成评审小组对参评作品进行评选后,获奖作品通过相关媒体及网站公示。
2.拟于2024年下半年在广东省肇庆市举行颁奖仪式,邀请获奖作者参加。
3.组委会对获奖作品享有结集出版和优先使用的权利,并有权对获奖作品如文字、插图等进行宣传、推广等工作,凡申报者即视为同意。
4.实际获奖数可视参评情况少于或等于奖项设置数。参评作品无论获奖与否,均不予以退还。
5.首届“中国砚都杯”肇庆文学奖组委会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首届“中国砚都杯”肇庆文学奖组委会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