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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东 | 小说落在世间之二三事

更新时间:2023-12-26 作者:蔡东 来源:《当代文坛》 

写创作谈,就算谈自己的具体作品,心底也担忧,怕一不小心变成一份产品说明书或夸饰出小说文本中并没有的精彩。另外,哪怕作者,也不太可能完全知悉一部小说从无到有的全部。海明威在《流动的盛宴》中说了一句话,“这短篇在自动发展,要赶上它的步伐”,非夸张玄虚之辞,体验过小说写作的人,都明白他在说什么。小说从酝酿到完成,有落实设想的常规环节,也有突然变化的奇妙时刻。好小说的诞生关联某些神秘瞬间,有作者也无法说清和还原的异变。不太信任口气笃定的文章,确然地知道,小说是如何一点点生长成形,终于落在世间的。创造性工作也有规律和方法,但每一步都了然于心,显然可疑。只能尝试说说,阅读和写作中可以总结的部分,那些曾隐约浮现并终被捕捉到的认识和感受。

写下第一句话

写小说多年,回顾起来,习作阶段时对怎样写下第一句话颇踌躇,后经验渐丰,便成为感觉派,似未作辨析,跟从感觉便可开篇。

叙述视角关乎人称,却不等同于人称。叙述视角的选择当然重要,不做出选择就无法写下第一句话,但我觉得这选择不具有绝对性和唯一性,有时候依据叙述的方便,有时候,则近于一种直觉反应。我的很多短篇小说,既可用第三人称,也可用第一人称,小说叙述的质量关键在于视角和人称的结合使用。有一种情况,希望自己作为真实作者是藏起来的,以冷静态度讲述,就自觉拉开距离,取第三人称有限视角,比如《日光照亮北斗》。有的故事是高情感含量的,充沛,浓烈,就采用第一人称,比如《她》《来访者》《月光下》,虽然小说里的“我”仍然不是写作者本人,但写作过程中更易投入。

杨义先生的叙事学大著中,视角篇单列一章,多有创见。如今的创意写作书系,也对视角有深入研究。不用术语,不做排列组合,尝试用简单的一句话概括叙述视角,大概是:谁在讲述,知道多少。

当故事来了,人物出现了,细节攒够了,虚构写作者关于视角选择的所有思量,是要在可信和可亲之间找到平衡,并在“tell”和“show”之间尽量偏向后者。就从侦探小说开始说起,这类小说情节复杂,推理细密,关于真实作者、小说人物和读者间关系的把握,侦探小说极为考究、得其精要。

试想一下,贝克街221B号福尔摩斯的故事是怎么开始的?《血字的研究》为福尔摩斯探案故事第一篇,首篇并未取用第三人称叙述视角,即从福尔摩斯的角度叙事。故事的叙事者是“我”,也就是医学博士约翰·华生,这部小说是以约翰·华生回忆录的形式呈现在读者面前的。

长着蛋形脑袋的比利时大侦探波洛的故事又是如何讲起的?他第一次出场是在斯泰尔斯庄园。小说《斯泰尔斯庄园奇案》是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处女作,也是成名作。这部小说的知名度远不如《尼罗河上的惨案》,但细究起来,尼罗河名篇中罪犯的诡计正是脱胎于庄园一案。小说这样开头:轰动一时、引起大众强烈兴趣的“斯泰尔斯庄园案”已渐渐落下帷幕,尽管如此,此案人尽皆知,我的朋友波洛和那家人都要求我把整个故事写出来。我们相信,这将有效地制止那些仍在流传的耸人听闻的传言。

因此,我决定简单写一下我和此事有关的情况。

我们会发现,波洛精彩的探案故事,大部分是由黑斯廷斯讲述的。黑斯廷斯是波洛的好朋友,也是破案助手。

再比如大家更为熟悉的剧作,《基本演绎法》《刘易斯探案》《摩斯探长前传》等等,不难看出一个有趣的事实:侦探常常有个伴,并非孤身一人。英国ITV拍到十二季的《探长薇拉》,性情孤僻的女探长都有一位年轻的同事相伴破案。

探案故事情节错综,需交代给读者的背景、线索、人物等极为繁多,再就是破解过程回环反复,一层层揭开,大量的对话在所难免。最后,侦探召集众人齐聚一堂,开会般揭开关窍的一刻尤为关键和隆重。所以,侦探不冲着读者“说话”,不直接对着读者宣讲,他的发现他的推理,说给助手,展示给助手,通过助手转一下,辗转回旋再到达读者,这很重要。这是直给和宛转的区别,读者不易产生被“告知”的反感和疲倦,是能动地、深度地参与破解全过程。侦探与助手间的有趣互动,也缓解了盘问环节的枯燥,调剂了行文节奏。

侦探身边的“我”,黑斯廷斯或华生,像代替读者参与破案,他们不具备大侦探的缜密思维,跟读者一样茫然且好奇。“我”所知有限又亲历全程,代替读者“看”和“问”,直到案情层层剥开,真相大白。推理小说常见的这种视角选择,适宜于复杂剧情的展现和隐藏,同时,淡化了作者和读者对案情知晓程度的不平等色彩,读者和故事叙述者之间维持恰到好处的亲密,又保有一定距离。

《喧哗与骚动》《赎罪》《甜牙》《了不起的盖茨比》《罗杰疑案》等作品,本身的可信度或结尾的爆发力,与叙述视角的选择有很大关系。但是读托尔斯泰、霍桑、狄更斯的小说,又觉得视角没那么重要。那叙述多任性,就是有本事让读者沉浸在他们创造的世界,压根不在乎谁在讲述,也无暇注意并不统一的视角。最要紧的,还是用什么样的语言来叙述。

好语言的模样

小说家关于故事的想法,其铺陈、描述、推进、收束,各种技术的运用,都借助语言来实现。我更看重语言,很多时候有望拯救一个故事的,是语言。作家提笔写作,先要有语言上的追求,你打算用什么样的声音、腔调、词语来写这个小说。作家的语言也应该具备独特性和辨识度,像一个人的面相、体态和气质,说话的音色、语调和节奏,是区别于其他人的。

阅读经验尚不丰富时,华美的长句、绚丽的词语很容易吸引我。有一类作家的语言扑面惊艳,洛可可式美学,镂金错彩,落英缤纷,至今也心仪这种语言风格,但更注重识别,语言是否耽溺华丽而流于空洞。

我喜欢准确质密、注重细部的语言,重点部分舍得用工笔,不会出现笼统、大略、不上心的描述。准确的语言有助于构建起故事发生的物理世界,可视,可感,可触。这个物理的部分很重要,是虚构小说具备真实感的基础之一。《红楼梦》大观园多么真实具体,三里半的大小,内中的园林建筑皆细致描述,是古代的虚拟实境。如第十七回所述,只见进门便是曲折游廊,阶下石子漫成甬路,上面小小三间房舍,两明一暗,里面都是合着地步打的床几椅案。从里间房里又有一小门出去,却是后园,有大株梨花,阔叶芭蕉,又有两间小小退步。后院墙下忽开一隙,得泉一派,开沟尺许,灌入墙内,绕阶缘屋至前院,盘旋竹下而出。床几椅案合着地步打的,相当于今日之定制家具,后园的植物为梨花芭蕉,而非含含糊糊一棵树。

绿幕无法包办一切,制作精良的影视剧亦重视质感,讲故事之前,先以不菲成本搭景置景及取外景,如某些电视剧,景假了,粗糙了,观众不容易进入,只能靠剧本和演员表演来弥补。《卧虎藏龙》故事演员一流,也不忽略实体的世界。李安会讲故事,有深厚美学修养,取景竹海、天山、宏村等地,拍出一幕幕神韵天然的画面。美剧《西部世界》多处取景,仿生人接待员活动的主题乐园充满真实质感,剧情在峡谷、河流、砂岩中展开,极具视觉冲击力。《夺宝奇兵》第三部的开头百看不厌,劈面给出一个奇异世界,奠定了故事的基调。即使短篇小说,数个片段,几帧场景,故事发生在室内,也不可粗陋,以有限字句构造一方具有真实感的小世界。

从根本上说,好语言不仅有辞采之美,重要的是语言包涵的内容,好语言密布着对生活的洞察和发现,对世界万物、人物心理、生命真相的精确呈现。打个比方,语言的晶彩来自于珍珠质的厚度,只追求无实质的华美,那光泽是呆滞的,塑料感的,不够生动晶亮,更无彩虹般的晕彩。

“精确”不在于使用了花团锦簇的词语,平实的字句,背后有深刻洞察的支撑,照样能写到人的心坎上,给每个人都在经历的普通生活染上一层异样光泽,叫人一个愣神,忽尔有所领悟。精准的描述以俗常的面目示人,但具备一种直抵本质的力量。我很早就放弃了对宇宙前所未见新奇故事的追逐,写作用功处,不在于此,而是真正打开感官,学习透视日常下面的隐秘。写作的时候常在找一句话,一句充满洞察力和穿透力的俗常句子,具有唤醒经验、引发觉察、打通情境和带来联想的神奇力量。

何为唤醒经验、引发觉察、打通情境和带来联想的语言呢?艾丽丝·门罗有个短篇叫《去海滨》,我读的是译本,译文跟华美无关,通过译文能感受到作家语言的精准。小女孩梅跟外婆生活在一起:梅看见外婆过来,没觉得意外,倒是有一种奇怪的失望,这失望似乎自当下的一刻薄薄地蔓延至她人生的每一处,从过去到未来。似乎她去的每个地方,外婆都提前去过;她发现的任何东西,外婆都已知道。这语言无华丽藻饰,却触及深层的生命经验。女孩忽然感觉意兴阑珊,在这个小地方,她此后要过的每一天外婆都经历过了,叫人灰心懊恼。正因为此,这天想到可以去海滨,小女孩觉得生活裂开了,有光亮进来了。再比如门罗另一个短篇《留存的记忆》,里头这样描述:(丈夫们)晚饭时回家,挑剔地看一眼晚餐,抖开报纸,举着,挡在自己与厨房、疾病、情感和孩子的一团混乱中间。挑剔地,抖开报纸,举着,挡住一团混乱,平实的语言,对某种家庭情境的描绘无比准确,令人心领神会、频频点头,这语言搔到痒处,把很微妙、藏得很深的生活体验传达出来。

语言大师的作品里,时有动人佳句,让读者愿意停下来,琢磨回味。作家们并未掌握罕见的手法,他们使用的不过是日常运用的词汇和常见的修辞。他们也并未描绘谁都没见过的异星世界,而是把太阳底下的日常写出了新意和新质,令读者在自以为熟悉的生活场景中骤然感受到陌生与惊奇。

难以觉察的生活及心灵幽秘,作家洞察发现,再用语言具象形容,这也是写作难度之所在。写作是高消耗的智力活动,“吞”和“吐”永不匹配,大量地摄取,小口地输出。连短篇对材料和经验的调动都是惊人的,积蓄多日所得,一个短篇就用掉了。最早写小说时,力不从心,一树一木在眼前,语言描述总差点意思。说到底,是深度的观察和发现不够,麻木,粗疏,浮在面上,哪里写得出好东西。我从来不认为作家本身的经历要传奇多彩,所谓的“有生活”,未必是人生阅历的丰富,而在于体验日常的深微。大卫·苏切特、杰拉尔丁·麦克伊万、布兰达·布莱斯,这些著名侦探的扮演者,样貌不突出,但是,他们都拥有一双极明亮的眼睛。眼睛那么亮,侦探们仍强调,你要学会用心去看。

雾般弥漫的气息

选定视角,寻觅语言,还要留心,能否再赋予小说某种特定的气息。我心目中有魅力的小说,它的情节是发展的,某种气息也是强劲发展的。

我们赞美和热爱有自我风格的写作者,风格的形成,与语言表达有关,跟作品整体的气息营造也有关。好小说不止奔着讲故事去,还看重对气息和氛围的营造。

气息非古诗词专属,在上品小说里,它们隐隐流动,区别开了有余韵的小说和一次性的小说。风味和气息,说起来不是那么结实有形的东西,但在某些作品里,可感知它们的存在,如缭绕的背景音乐,若有若无,星光点点,亮一下,又亮一下。最好的小说是有气息的,字里行间云雾涌荡,怎么形容阅读感受呢,大概如身处梦境,如水上行船随波漫流。这样的小说不耐转述,无法缩略,要自己读自己体味。散发独特气息的影视作品就更多了,比如《花样年华》《怪奇物语》《银翼杀手》等。

气息非中短篇小说专有,宏阔的长篇也可在局部进行生发。博尔赫斯提到,现代小说是从《鲁滨逊漂流记》开始,才第一次出现了雨。小说家的写作自觉之一:描述对象不止是人物。《巴黎圣母院》读至第三卷,几十页的教堂描写排闼而来,叫人惊异,这也是小说?由此领悟,城市的地标建筑,不也可以当做小说的“人物”去写嘛。

岂止建筑,气象风物亦可。《荒凉山庄》开头几大段,弥漫着的,是伦敦的雾。读狄更斯的大部头,印象深刻的,是常有神鬼莫测的诡谲气息从纸页中透出,相似感受后来在阅读金庸小说时也体会过。阅读金庸的长篇小说,杏子林、光明顶、牛家村、西湖底之大场面,皆有气息萦绕故事。长篇曲终人散,合上最后一页,也会有一股强烈的、统摄性的气息从纸页中涌动出来,《笑傲江湖》整体上透着一种悟的格调,《天龙八部》意蕴更丰富,而调子和气息是悲的。

这个夏天重温了十三季大侦探波洛探案记,是人生乐事一桩。手边放着小说,屏幕里人物角色似曾相识,谜面若淡墨依稀,最妙的是,谜底已彻底忘记,快乐竟可重来。这快乐不含杂质,探案故事总能让人在写作上有所领悟,但观看时无目的性,领悟也是不期然之奖赏。阿加莎的推理小说读了几十部,最喜欢的还是《破镜谋杀案》。叫人难忘的,不是罪犯手法的巧妙,不是谜底揭开一刻的震撼,而是弥漫全篇诡异又悲凉的气息,这气息,由一首诗的反复回旋来孕育和生成。聚会的某瞬间,庄园女主人脸上露出奇特神情,目击者很受震动,却无法用语言描述这神情。女主人像猛然间看到了什么,想起了什么,随即,她对面的客人喝下一杯酒,死去了。大概只有丁尼生的诗歌《夏洛特女郎》略可形容她的神情:网飞出窗外,朝远处飘去/镜子开始四分五裂……

小说是认知、情感、生命经验、写作方法和艺术感觉的结晶体,是一套审美体系的生成物,小说叙述是综合性工程,最终效果的实现非偶然所得,由艺术手段混溶而成,也体现着作家各方面的能力。对小说的构思,不光是情节意义上的,要考虑的,还有故事的气息和氛围,是幽暗还是明亮,是童话感还是现实感,基础调子是温煦还是寒冷的。根据需要,引入合适的元素,反复强化。文字间气息氤氲,令读者不知不觉沉浸迷醉,带给读者故事层面之上更加回味深长的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