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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礼孩 | 老虎从密林中冲出来,叼着鲜花

——读陈崇正《时光积木》这本诗集,从自序中可以看到他对诗歌的认知

更新时间:2023-05-15 作者:黄礼孩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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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早之前陈崇正就出过诗集,这表明他最初的志向是当诗人。如今第二本诗集出版,说明他此志不改,要把诗人当到底。在他大学期间的第一本诗集到工作多年后的当下这第二本诗集的出版之间,陈崇正的兴趣转了,他尝试去写小说,没想到小说写得花团锦簇,影响日大,但是他依然在写诗。这种平行的写作,不同文体交互的写作,对于一个写作者来说不仅是语言的训练,更重要的是相互间寻找到一个新的呼吸口。像国外一些大师的小说,他们的张力其实就是语言的想象力。而诗歌正好提供了无中生有的写作可能。陈崇正持续写诗歌,相信诗歌陌生化的经验在他的小说里得到了发挥。

读陈崇正《时光积木》这本诗集,从自序中可以看到他对诗歌的认知,看到他内心里一些隐秘的东西,比如他写小时候在一个伸手看不见五指的夜晚,提灯端茶去见巫婆的场景,我也有过类似的经历。小的时候我在村小上夜自修课,在黑漆漆的晚上,经过古老的房子,这房子里面住着一位百岁老太婆,这个老太婆以前也是懂各种巫术,还听说过关于这个房子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故事,因此会产生一种想象,这种想象力外加的恐惧情绪对我后来的写作就变得非常宝贵。陈崇正从这个细节开始写起,诗集中写到的潮汕地区的风俗,似乎都是这个基调。

在诗集中,陈崇正也写清明,但他与众不同。很少有人一直写清明题材,陈崇正却持续地写,或许可以专门出一本清明诗集了。这是一种系列写作的方式。专门写清明的诗也不好写,因为写着写着,容易从形态、结构、语言、意象等方面出现重复,这种重复往往是结集出版的时候才会被发现。因此,写同一主题是一种冒险,但又充满了文本的实验性。写的时候,回头看看之前写的是什么样子,它会提醒诗人不断修正自己,去做别开生面的表达,同时尽量突破。无论如何,都要离开陈词滥调,离开疲倦的空间,去写出对生命的深层思考。

“方形的命运一节压着另一节”“恰似一个好句子汇入大海”“寄给命运的书信,迟迟未被打开”“死去的人不可能站在云端”“乡村里的人,对于这些事物:灾难、不幸、死亡,保留了善良的惊讶”“人生该有留白,我并不准备填满”……在陈崇正这本诗集里,我读到不少出彩的句子,比如他写到孤独,“孤独必须像彩霞”,少有人把孤独跟彩霞联系起来。灵动是一个诗人的本质,离开了灵性,写作就变得呆板。诗人的语言给读者的印象,就好比一只老虎从密林中冲出来,嘴里叼着鲜花。

在翻阅这本诗集的时候就像在超市里闲逛,总有一款东西打动你。陈崇正写怀念东荡子这首诗很出彩。作为参与过东荡子生命的朋友,我看这首诗就有共鸣,觉得陈崇正写出了一个生动的东荡子:“有一回,和木匠的儿子喝酒/他说起历史书里的马匹/他说话很响,响得能震晕蚂蚁/就如周遭还是嘈杂的锯木声/就如他好像不用担心很多事/却要留两撇胡子壮胆/酒是好的,喝多了就能说更多的话/一串响亮的笑声就是一只酒杯/寒露已尽,他悄然离场/手持王冠,带走真空里的马匹/阿斯加那么遥远,他却连/一串咔嗒咔嗒的马蹄声也不愿留下。”东荡子的父亲是一个木匠,东荡子的诗歌里关于马的形象也有很多,包括蚂蚁。“两撇胡子”是东荡子鲜明的形象,被陈崇正抓住了。不过他的胡子倒不是为了“壮胆”。“一串响亮的笑声就是一只酒杯”,写出了东荡子的豪爽。“他手持王冠”,是因为东荡子出过一本诗集叫《王冠》,还有“阿斯加”这个意象是东荡子的创造。诗最后的结尾,“一串咔嗒咔嗒的马蹄声也不愿留下”——诗歌留有余地。陈崇正写出了自己所理解的东荡子,为生命的离去而感慨。这是一首完整的诗歌。

陈崇正的这本诗集里有潮汕地区的文化符号和地域色彩。他写自己的乡土,叙述童年的记忆,书写生活的习俗。不过,我觉得还不够,如果能再推进,挖掘得深一点,寻找到自我,甚至更混乱一些,把地理学、历史、饮食、气候这些东西放进去,个性的东西更强烈一些,对生命的轨迹有着更真诚的思考,“新南方”的因素就会变得更明显。这对每个写作者来讲也是一种提醒,也就是应该有一个怎样的新南方写作图景——不只停留在地理学、历史、饮食、气候、人文上,还必须在观念、思想上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