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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作家协会关于征集2022年度第二批重点题材文学创作扶持项目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2-11-07 来源:广东作家网

各地级以上市作协、省作协各分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加强高品质文化供给,打造一批彰显中国精神和岭南特色的扛鼎之作,积极推进文化强省建设,凝聚奋进新征程的强大精神力量,省作协拟面向全省、全国作家征集第二批“广东重要人物、重大事件、重点风物”重点题材文学创作扶持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和多次重要讲话提及与广东相关的重要人物、重大事件、重点风物为核心,紧紧围绕广东作为岭南文化中心地、海上丝绸之路发祥地、中国近现代革命策源地、改革开放先行地的特色创作资源,选取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前海深港现代化服务业合作区、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等“粤港澳大湾区”现实题材,确定反映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表现粤港澳大湾区风俗风情、展示广东改革开放成就,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人物或事件的重点文学选题。        

优先考虑扶持与广东相关的重要人物、重大事件、重点风物等岭南文化宝贵资源“双创”作品,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海洋文学、山乡巨变、骑楼、碉楼等岭南文化标识性题材等。

二、征集体裁

长篇小说、长篇报告文学(含长篇非虚构)。

三、征集对象

全省及全国作家、文学爱好者。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者须为中国作协会员或省作协会员。

(二)应有详细创作计划。

(三)曾获广东作家协会其他扶持项目的作者,如被扶持项目尚未完成,不得再次申报。

(四)本次征集截止前已出版的作品,不得申报。

(五)获创作扶持的作品原则上在广东出版。

(六)获扶持项目须提交5本已出版或发表的书籍或杂志结项。

(七)已申报第一批重点题材文学创作扶持项目的作品直接纳入此次评审范围,无需重复申报。

五、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11月25日(以寄发邮戳日期为准)。

六、申报方式

(一)本项目接受个人申报,也可集体推荐。请我省各地级市以上作协、省作协各分会积极发动相关会员踊跃申报。

(二)有意申报者须填写《广东省作家协会2022年度第二批重点题材文学创作扶持申报表》,同时提供申报表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65048478@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姓名+省作协第二批重点题材文学创作扶持。

(三)纸质版表格连同已完成文稿(一式三份)须以特快专递方式报送省作协社联部。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552号广东文学艺术中心省作协社联部。邮编:510635。联系人:何小流。联系电话:020-38903860。


附件:广东省作家协会2022年度第二批重点题材文学创作扶持申报表.doc


广东省作家协会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