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标题

内容

首页 > 新闻 > 新闻资讯

省作协召开2022年全省文学创作专业职称工作会议暨省文学创作专业评委会专家库委员培训会

更新时间:2022-04-29 作者:谢基林、卢伟琛来源:广东作家网

4月27日下午,省作协召开2022年全省文学创作专业职称工作会议暨省文学创作专业评委会专家库委员培训会。省作协党组书记、专职副主席、评委会主任张培忠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党组成员、秘书长、机关党委(人事部)专职副书记(主任)、职评办副主任刘春对2021年度广东省文学创作专业职称评审工作进行部署。机关党委(人事部)副主任谢基林对《广东省艺术专业人员文学创作类别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进行解读。党组成员、专职副主席、评委会副主任苏毅,各部门、杂志社负责同志以及广州地区部分作家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地级以上市作协、省作协各分会负责同志、具体工作人员以及省文学创作专业评委会专家库委员共约200人在线上参加会议。会议由省作协党组成员、专职副主席、评委会副主任、职评办主任陈昆主持。

640 (1).jpeg

会议指出,广东省文学创作专业职称评审工作于2002年在深圳试点、2003年在全省全面铺开,截至2020年12月,共有1266人次申报文学创作专业职称,评审通过852人次,其中一级作家95人、二级作家219人次、三级作家514人次、四级作家24人,有效激发了广大作家的创新创造活力,促进了全省作家队伍建设,为全省文学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撑。《广东省艺术专业人员文学创作类别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出台,既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职称评审工作规范化的顶层设计,也是我省近20年文学创作专业职称评审的经验总结,更是省作协党组担当作为、迎难而上、主动沟通、积极争取的成果。新的评价标准条件具有几个特点:一个对接(即对接《关于深化艺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两个规范(即规范职称名称、规范相关概念);三个突破(即突破会员身份的限制、扩大评审人员范围、开通破格申报渠道);四个突出(即突出品德首要条件、突出学历资历条件、突出创作能力导向、突出业内认可评价)。

会议对2021年度广东省文学创作专业职称评审工作作出部署,具体工作包括宣传发动、受理申报、组织评审和公示、呈批或反馈评审结果,其中受理申报时间为4月20日至5月19日,评审时间为6月至8月31日。

640 (2).jpeg

张培忠强调,新出台的《广东省艺术专业人员文学创作类别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更具时代特色,更具人文关怀,实现了“三个最”,一个最大成果是明确了省作协的文学创作专业职称评审实施主体地位,一个最大亮点是增设了网络作家申报条件,一个最大突破是开通了破格申报渠道。要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下,认真执行新出台的职称政策,规范开展文学创作专业职称评审工作,发挥好文学创作专业职称评审的“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职称评审工作的形势要求。出台新的评价标准条件、调整评审时间、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等情况和特点多重叠加,要提高认识,提高站位,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认真落实职称制度改革要求,扎实开展职称评审工作。二是要加强政策学习,准确把握职称评审工作的关键要点。《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明确了评审主体,明确了基本程序,强化了评审机构的定位和管理,强化了专家库和评委会的管理,强化了评审的组织实施;《关于深化艺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广东省深化艺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对评价标准条件提出了明确要求,坚持品德首要条件,突出评价创新能力和工作实绩,推行代表作制度;《广东省艺术专业人员文学创作类别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明确了文学创作专业职称评价的基本条件和学历资历、工作能力(经历)、业绩成果等评价条件,以及破格申报高级职称条件。要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政策要求。三是要凝聚思想共识,协同推进职称评审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切实履职尽责,抓好疫情防控,营造良好氛围,精心组织实施,全力以赴做好改革后的首次职称评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