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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作家协会关于政协第十二届广东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0210905号提案答复的函

更新时间:2021-07-16

周西篱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修缮广州文德路红楼,建立红色文学教育基地的提案》(第20210905号)提案收悉,经综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红楼作为华南文联所在地、广东作协诞生地、欧阳山等广东左联作家重要活动场所、广东文学重要阵地,见证了广东作协的发轫发展和广东文学的光辉历史,催生了《三家巷》《香飘四季》《羊城暗哨》等一批中国当代文学经典,具有得天独厚的历史文化和地域资源优势,具有深厚的文学价值和革命文化价值,属于不可再生的珍贵历史资源,应予以大力保护。今年恰逢党的百年华诞,推动红楼建立红色文学教育基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红色革命资源、赓续红色革命传统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省委书记李希同志近期在省文联和省作协调研时的讲话精神,推动广东文化强省建设、打造文艺高地的有力支撑。

一、关于“由省、市文物管理部门对红楼进行全面修缮和保护”的建议

省文化和旅游厅认为,广州文德路红楼现为广州市历史建筑,由省作协负责管理使用;因其不属于文物,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暂无法予以扶持,待其核定公布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后,该厅将予以重点经费扶持和技术指导。

广州市人民政府认为,文德路红楼已被公布为历史建筑,由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指导保护管理责任人按历史建筑保护的相关要求进行保护。如确定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其保护管理责任人可申请文物保护专项资金补助用于修缮保护,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部门将给予积极支持。

综合上述意见,省作协拟积极申报文德路红楼为不可移动文物,申请文物保护专项资金补助,进行修缮和保护。

二、关于“将该建筑评定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议

省文化和旅游厅意见认为,基于文物价值及建筑真实性、完整性判断,文德路红楼已初步具备申报为文物保护单位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规定,申报为文物保护单位需由产权单位或管理使用单位主动向文物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因文德路红楼尚不属于文物,在申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之前须先公布为市县文物保护单位或者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出具同意函。

广州市人民政府认为,由广州市越秀区文物行政部门对红楼开展文物认定,对于符合文物认定标准的,可按规定认定公布为不可移动文物。具备条件的,逐级申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根据有关建议,省作协将进一步理清思路、统筹规划、有序推进,协同有关部门以红楼的修缮保护为契机,共同推动做好广东红色革命基因的传承赓续和历史文物保护工作。

三、关于“共建广东左联作家纪念馆,建立广东红色文学教育基地,并规划入省、市红色文化旅游线路”的建议

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积极推荐文德路红楼纳入红色羊城主题历史文化游径进行统一宣传,越秀区政府积极配合开展共建广东左联作家纪念馆,建立广东红色文学教育基地相关工作。

省文化和旅游厅提出,由省作协做好红楼陈列展示工作,待条件成熟后,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其纳入红色旅游线路进行对外宣传推介。

省作协已于2021年5月11日下午联合省文化和旅游厅召开推动文德路红楼建立红色文学教育基地调研座谈会。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省文物局局长曾颖如,省作协党组书记、专职副主席张培忠,省作协党组成员、专职副主席陈昆及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广州市越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出席。会议由张培忠同志主持。会上,陈昆同志作关于推动修缮广州文德路红楼建立红色文学教育基地情况的汇报。与会同志就有关问题进行交流发言。期间,调研座谈人员对红楼外围和内部建筑进行现场勘查,并听取省作协有关人员的汇报介绍。

今后,省作协将继续重视挖掘、保护广东红色革命历史文化,学习借鉴上海、澳门等地和杨家祠等单位的相关经验,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协作联动、分步推进,协同有关部门修缮保护红楼,传承红色基因,延续红色血脉,共同推动广东红色文学创作不断取得新丰收。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省文学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作家协会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