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标题

内容

首页 > 服务 > 公告/下载

中国作协关于征集2021年度文学志愿服务示范性重点扶持项目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1-01-15 来源:中国作协

各团体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文学志愿服务工作,发挥优秀文学志愿服务项目的引领示范作用,现开展2021年度文学志愿服务示范性重点项目扶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志愿服务条例》《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要求,通过资金支持、项目指导、宣传推介等方式,重点培育和扶持一批具有典型性、示范性、创新性和可持续性的文学志愿服务项目,推动文学志愿服务工作机制和活动运行机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促进文学志愿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开展。

二、申报项目范围和条件

(一)申报项目范围

2021年度重点扶持以下专项:

1.“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专项

紧紧围绕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主题开展文学志愿服务活动,以文学的形式讲好中国共产党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为世界谋大同的故事,回顾和展现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不懈奋斗的光辉历程;用好红色资源、传扬红色精神,特别是在党的历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地方开展文学志愿活动;配合各地重大庆祝活动和重要文学活动,发挥文学志愿服务的积极作用。

2.“文学志愿服务进基层”主题专项

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开展文学志愿服务活动,组织文学志愿者走进学校、社区、乡村、行业、军营,走进文学资源相对匮乏地区和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结合基层群众需求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学志愿活动;积极发挥各地文学馆、文学院、书店、图书馆等文化场所优势,依托本地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打造志愿服务对外窗口。

申报单位也可另行提出申报项目选题。

(二)申报项目条件

申报项目应符合“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坚持“自愿、无偿、平等、诚信、合法”的志愿原则;应主题鲜明、导向正确,能充分发挥文学普及和推广作用,社会效益明显,并有较强的示范效应;应具备较完整的实施方案、规范的管理制度和较强的可操作性;应为持续开展中或2021年度计划开展的文学志愿服务活动。

三、申报主体

(一)推荐单位

中国作家协会团体会员均为重点扶持项目推荐单位。

各推荐单位要将本项工作作为推动和发展文学志愿服务工作的重要抓手,发动和组织好本地区、本行业符合条件的志愿服务项目的申报工作,并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本地区、本行业重点扶持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申报单位

1.各级作家协会、行业作家协会,或由其成立的文学志愿服务队伍。

2.其他已完成志愿团队注册登记,开展文学志愿服务两年以上,具有一定文学志愿服务经验和影响力的文学志愿服务组织。

申报单位应具有相对固定的组织架构和人员;具有较强的活动组织能力、项目运作能力和依法管理、使用志愿服务经费、物资能力;无违法违规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申报单位可单独申报志愿服务项目,也可联合申报志愿服务项目。

四、申报方式及要求

(一)中国作家协会社会联络部公共文学服务处具体负责重点扶持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凡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由申报单位填写《文学志愿服务示范性重点扶持项目申报表》(附件1)向所在地区、所在行业中国作家协会团体会员单位申报(军队项目向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申报,中直、国直系统项目直接向公共文学服务处申报);

(三)推荐单位接受申报后,进行论证和筛选,择优选取在本地区、本行业具有典型性、示范性的文学志愿服务项目进行推荐,各单位推荐项目不超过3个。并请于2021年2月28日前,将推荐情况报告、《文学志愿服务示范性重点扶持项目申报表》纸质版报送中国作协社联部公共文学服务处,将电子版项目申报表发送至zgzxslbwxfw@163.com;

(四)本项目与中国作家协会其他扶持项目不重复申报。

五、论证、评审

(一)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论证、评审,确定扶持项目和扶持金额,并经审批后公示。

(二)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中国作协社联部、推荐单位和申报单位签订协议书,确定各方权利和责任。

六、扶持方式

(一)项目通过评审后,根据项目资金总额按照一定比例予以经费扶持。扶持经费分为三档:5000元以下、5000元至1万元、1万元至2万元,扶持金额不超过该项目资金总额的50%;

(二)由专家对项目进行优化并在实施过程中给予指导;

(三)对优秀文学志愿者、志愿服务团队和服务项目进行宣传推介。

七、项目管理

(一)执行周期。此次申报项目原则上须在2021年12月底前结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半年;

(二)资金拨付。签订项目协议书后,划拨扶持资金的80%作为初期经费;通过结项考核后,划拨剩余20%的经费;如项目申报单位无独立银行账户,可将资金拨付至所属单位账户;

(三)资金管理。申报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财政资金使用相关规定,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扶持资金全部用于项目执行,如志愿者食宿交通、场地租用、活动资料、志愿服务培训、宣传推广等,由推荐单位对所推荐项目的资金使用进行监督;

(四)督导评估。申报单位应配合开展中期评估、实地评估、结项考核等。评估考核不合格的项目,将不再划拨剩余经费并追回已划拨经费。

联系人:刘  戈   010-64489703

          李浏清   010-64489835

                    

 

            中国作协社联部

            20201228日


附件:文学志愿服务示范性重点扶持项目申报表.docx


各级作家协会、行业作家协会,或由其成立的文学志愿服务队伍向省作协提交材料的过程中如果有疑问题,请咨询中国作协联系人:

刘  戈   010-64489703    

李浏清   010-64489835

向省作协提交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19日,请提交到省作协社联部,联系人:王璐。

社联部邮箱:szx_slb@gd.gov.cn

联系电话:(020)38486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