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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文学成长计划 (2021年)

更新时间:2020-12-02 来源:中山作协

为鼓励中山作家勇攀高峰,创作精品力作,特制定本计划。本计划为年度计划,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艺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尊重文学创作规律和作家艺术个性,鼓励出作品、出人才,推动中山市文学事业繁荣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中山市作家协会负责组织实施此项工作。

三、工作方式

1.综合考量文学期刊的权威性、代表性、公信力、影响力和文学品质,兼顾文学期刊的创作门类涵盖,确定全国主要文学期刊目录。

2.由作家本人进行申报,中山市作家协会负责审核后兑现创作奖励。申报人须是中山市作协会员,所发表文学作品须在本计划文学期刊范围内。

四、具体办法

1.凡中山市作协会员在《人民文学》《收获》《十月》《当代》《中国作家》《民族文学》《作家》《上海文学》《天涯》《花城》《钟山》《江南》《解放军文艺》《青年文学》《北京文学》《大家》发表长篇小说奖励1万元,中篇小说奖励0.5万元,短篇小说奖励0.2万元,微型小说奖励0.1万元;散文(单篇5千字以上)每篇奖励0.3万元;诗歌每首奖励200元。

2、凡中山市作协会员在《诗刊》《星星》《草堂》《江南诗》《诗潮》《诗歌月刊》《绿风》《诗选刊》《扬子江诗刊》发表诗歌,每首奖励100元。

3、凡中山市作协会员作品被《小说选刊》《小说月报》《中华文学选刊》《长篇小说选刊》《中篇小说选刊》《北京文学·中篇小说月报》《思南文学选刊》转载的,长篇小说奖励1万元,中篇小说奖励0.5万元,短篇小说奖励0.2万元。

4.2022年初申报2021年度发表作品创作奖励,届时以通知为准。

5.中山市作协根据工作安排,在2022年上半年完成审核、兑现工作。

本计划由广东超人节能厨卫电器有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特此致谢。

本计划经中山市作家协会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起执行。


中山市作家协会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