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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七八九新军突起:周朝军
更新时间:2018-09-26 来源:广东文坛
周朝军:为所有孤独的灵魂写一点骄傲的文字
◎作家介绍
周朝军,中国作家协会会员,鲁迅文学院第三十四届青年作家高研班学员,张炜工作室首期高研班学员,中学期间开始发表文学作品,有中短篇小说见于各文学期刊,长篇小说《九月火车》由花城出版社出版,同名电视剧摄制中。
◎创作谈
浩然天地之间,一个浮想联翩的无聊孩子
□周朝军
黄土高原的爱恨悲欢促使我拿起稿纸
十五年以前。
十五年以前我读初中二年级。那一年,穿黑色短裙的女教师在我的日记本上写下一行字,“周朝军啊,你一定要成为一名作家。”
为了这十四个方块字,我每天上山挖一种叫作地枣的东西。地枣是我十六岁以前的主要收入来源,每斤三毛钱。靠着这个小金库,我买下并看完了一堆明清演义小说。正是这堆小说,再次让我害起了作家病。于是就没日没夜地写啊写。如果非得刨根问底,我想我这作家病的病根还可以上溯诉到我的姥爷和姥姥那里。
姥爷出身书香门第,祖上多在科举路上滚打。至解放前夕,周氏祖屋的回廊上依旧挂着县令亲赐的“耕读传家 "的匾额(然而终究是破败了的,大宅门没能挡住土改的大潮,良田美苑皆作了云烟)。因为从小家里兄弟姊妹就多(两个哥哥,两个弟弟,一个姐姐,真是亲的,哈哈),我还不满七个月就被父母送到了姥爷家,连姓氏也一并改了。因为“抓周”的时候小手一抖抓了本《阅微草堂笔记》,于是姥爷就欢喜得不行,说这孩子命里不是带“文昌”就是有“华盖”。
待我长到五六岁时,姥爷以为孺子可教也,便要给我发蒙。说来有趣,按古例,对于蒙童,《千家诗》《幼学琼林》这些书是必读的,而他老人家却有意避开。他开授的竟是《酉阳杂俎》、齐东野语》《续齐谐》《幽明录》《子不语》《夜雨秋灯录》这些闲书,或是诸如《小姑庙》《李二当车》之类的俚曲唱本。那时的我对书中奥义虽不太懂,对那些怪力乱神却别有一番神往,我至今还记得姥爷讲“魏和尚打鬼”时那手舞足蹈的样子,活脱脱一个老顽童。
如果说我的第一个老师是我的姥爷,那么第二个老师肯定就是我的姥姥。姥姥生于五四运动那一年的秋天,祖上是军阀,看惯了兵荒马乱,听惯了乡野趣事。在无数个萤火虫纷飞的夏夜,姥姥一边摇着蒲扇一边将那些遗失在时光里的故事向我娓娓道来。满天星斗之下,我骑上想象的小马驰骋而去。
我一闭上眼,那些栩栩如生的人物就依次向我走来,他们或笑或痴,或嗔或怒,有时让我毛骨悚然,有时又让我在梦里笑出声来。我知道,早晚有一天这些人都要跑到我的稿纸上来。而促使我拿起稿纸的竟然是与姥姥和姥爷通通毫不相干的来自黄土高原的爱恨悲欢。
《九月火车》是一本写给理想主义者的书
我读初中第二年,也就是十四年以前。某个傍晚,在小镇的一家旧书店,我看到了一本名叫《平凡的世界》的小说,知道了一个名叫路遥的家伙。随后两天,我逃课,躲在一条小河边的大树上,沉醉在故事中,忘乎所以。我把自己当成了那个叫孙少平的年轻人,我们一起笑,一起哭。同样是一个傍晚,当我再三确认,我确实读完了这本书的时候,我从树上跳下来,把头埋在冰冷的河水里。我要忘记整个故事,然后重新阅读这本黄土高原上两对青年男女的悲欢离合。 但是,我不能。十年后,当我在西安成为一名西漂,我依然不能,我依然清楚地记得书中的每一个细节。那个傍晚,一个两天里只吃了一顿饭的我,有一肚子的话要说,却不知说给谁听。我大吼着,在学校那条四百米的跑道上跑了整整二十圈,却依然毫无倦意。夜幕四合,我躺在没及膝盖的草坪上,面对着满天星斗,放声大哭。当我不久后得知这个叫路遥的家伙已经死去多年的时候,我悲痛得说不出一句话。那一刻,我决心成为一名作家,写一部当代版的《平凡的世界》,然后死去。我希望,多年后,能有一个少年,像我一样,躺在绿油油的草丛里,面对满天星斗,放声哭泣。这些年,我看了很多,也写了很多,发表的作品堆起来,也有了厚厚的一沓,偶尔也会有人把我称作青年作家。但我始终不曾忘记当初的那个愿望。十年了,我没有写过一篇自己喜欢的小说。十年了,我一直在等,等待一个合适的时机,开始我笔下的故事。十年了,我仍不知时机是否成熟,准备是否充足。但我知道,我必须写,哪怕一塌糊涂。每天晚上,我回到家,面对着镜子里的自己,觉得面目可憎。越不过这道坎,我再也不愿拿起笔,写下哪怕一个字。我知道,不能再等了……十年后的那个傍晚,我打开电脑,将键盘再三擦拭。
然而事与愿违的是,十年来我心中流淌着的始终是一个淳朴而美丽的乡土故事,心中牵挂着的也始终是孙少平一样不屈不挠的农村青年。但当我真正将心中的热流落实到文字上的时候,我才发现,我爱着的青年,不只是孙少平——我爱着的还有刚刚走出校门的自己。所以,我在塑造了周鹿鸣(我心中的另一个孙少平)的同时,不得不为他安排一个双胞胎哥哥——周剑鸣。也正因为如此,计划中的乡土故事变成了乡土故事与怀旧青春的夹生饭。《九月火车》是一本写给理想主义者的书。不同于其他年青作者的青春题材作品,虽然书中的几个主要人物都是风华正茂的青年,都有各自相爱的恋人,故事展开的地点也有相当一部分是在大学校园,但是,“言情”并不是小说的初衷,爱情只是其中无法回避的一部分。这里没有爱马仕、LV,没有旋转餐厅、海天盛筵,没有“宝马香车丽人来”,没有郭四娘,更没有《小时代》。这里有的是一群有血有肉的小青年,有他们的爱与恨,泪与笑,追寻与逃避,脉脉含情与歇斯底里……
诗歌手抄报与《沂州笔记》
中考前夕,我的处女作短篇小说《第八只山羊》和中篇小说《守夜》先后发表。因为年龄小,一度被编辑老师怀疑是抄袭,而这种怀疑却成了对我的另一种肯定。巨大的鼓舞下,我进入了写作的狂热时期,先后以黄鱼、黄冰、司马青衫、篱笆、风马等不同身份制造了几十万文字垃圾。值得庆幸的是,这些笔名一个也没有被大家记住,无需我在多年后一一撇清与他们的关系。进入高中,我的写作兴趣开始向诗歌倾斜,三年多的时间里写了一堆只能在地市级以下报刊发表的诗歌,却不自量力地和几个青岛的学生办了一份诗歌手抄报。十多年过去了,不知在青岛,是否还有人记得这份手抄报?是否还记得一个叫周朝军的中学生?斗转星移,那些年留下的诗歌,如今唯一可以拿来示众的不足十首,脸红啊……
对文学的过分偏执,导致了我厌学情绪的全面爆发。整个高中阶段,我把自己抛掷在一种疯狂的阅读状态之中,企图构建起一套相对完整的知识体系。每天早上六点钟,大家起床上课,而我则起床去教室开始一天的阅读。当然,阅读的地点也不仅限于教室,图书馆或者操场一角的小树林里亦是我时常流连的场所。每当黑夜来临,大家酣然入睡,我的夜读时间也就开始了,无论冬夏,从未间断。
高强度的课外阅读,使我的成绩直线下滑。我一方面为此深感内疚,一方面又不愿向无聊的课堂低头,只能挣扎在矛盾的漩涡中。一路飘红的成绩对于自尊心极强的我来说本是无法接受的,但在彼时的我看来,这些已经不重要了。有人呛白我说,既然这样,为何不退学。他们无法理解,老师的冷眼相对以及身处问题学生行列的窘境都能刺伤我的自尊,而恰恰是这种刺伤大大激发了我的阅读欲望,从而让我更好地进入阅读。
高考失利是必然的。出于一种自我放逐的心态,出现在我第一志愿栏里的学校,全部躲藏在中国地图的边边角角里。在超过第一志愿学校nc大学录取线二十多分的情况下,我却收到了鄂西北山区一所医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何以被志愿学校之外的高校录取,至今百思不得其解。青春给了我激情的时候却没能给我足够的自由,而诗或者歌,正是我追逐自由的沙场。我偏守在鄂西北小城十堰,在练习叩诊的同时也切磋诗歌的技艺。娱乐的年代里,身体内置的天线,接收诗歌的信号往往比接收花边新闻灵敏得多。习诗三年之后,我的写作兴趣又重新转向小说。
二零零七年腊月初八,姥姥的五周年祭日,皑皑白雪中,我对着姥姥的坟磕了五个响头。苍茫天地间,姥姥身后那些或高或矮的墓碑在寒风中沉默不语。我伸手依次抚摸那些墓碑上残缺的名字,寒风凛冽,那些曾经弥漫在姥姥口中的故事顷刻间纷至沓来。我知道,是时候把他们请出来了。
无数个不眠之夜,我匍匐在老家院子里的银杏树下或者学校男生宿舍的光板床上,写啊写啊,写啊写啊。于是一组笔记体小短篇应运而生,我把它们叫做《沂州笔记》,一共21篇。写第一篇《妙三爷》的时候我17岁,写完最后一篇《杀夫记》,我21岁。21个故事基本都是明清笔记小说的写法,文字精短,半文半白,带着些许冯骥才《俗世奇人》的笔意。毫不讳言,这21篇小说全部来自姥姥的口述,我只是个平庸的书记员而已。
如果非要为自己邀功的话,那我唯一值得称道的便是我高保真的记忆力以及生搬硬套的附会能力了。张三爱读书、藏书,李四好仿纪晓岚书帖,我把他们放到一起,就有了小说《妙三爷》;王五是个土财主,却喜欢吃一口嗟来之食,孙六是个大骗子,他俩碰在一处便是小说《乞丐》;刘七是个谭腿高手,除了劫富济贫,他还喜欢盗墓,《故里三赵》就成了。
往事到了今闻,写作让我与众不同
2010年,我20岁。20岁这年的夏天,我们隔壁职校发生了一起桃色案件,女教师的情夫杀死了她的老公,凶器是柳叶刀,作案现场是我们学校附属医院的手术台。消息传开的时候,我和两个比我大二十多岁的文友正人手一瓶啤酒坐在学校的情人坡上胡吃海塞。老A说案子可以写个八千字短篇,不喝酒的话半个月能写完,喝酒的话一个星期就够了。老B鄙视的看了一眼老A,说他可以写到两万,撑死也就需要五天。旁边的我闷了一大口啤酒,故作镇定地说,我可以写到三万,后天晚上十二点前就可以完稿。
于是我得到了老A和老B不约而同的嘘声。老A说我是牛犊不大抱着吹,老B附和了老A。然后说如果我真能成事儿,他愿意给我送一星期盒饭。见我没接话,老A立马将盒饭加到一个月。面对这巨额赌资,我啪一声把啤酒瓶子摔碎在五米之外,站起来就往宿舍跑,然后回头撂下一句狠话,“后天半夜在这里验货,谁不来是孙子……”
于是我逃课三天,坐在男生宿舍里把电脑键盘敲得满楼道都能听见,除了吃喝拉撒,三天里基本没有出过门。
20岁这年的夏天,我刚刚把初吻献给一个湖北姑娘,茶余饭后,也曾在情人坡上眺望过遥远的婚姻。在彼时的我看来,婚姻与爱情并没有必然的联系,无论男女,都可以把爱与身体分而治之,一见钟情是最无耻的恋爱形式。虽然被初恋女友骂得狗血喷头,但我还是把这些观点嫁接到了这桩情杀之中,三万字小中篇《左手的响指》(又名紫蝴蝶)华丽登场。
两天后的半夜,我站在情人坡的最高点,将老A和老B一顿羞辱。其后一个月,我的伙食费基本没动过,校门口大片肉盒饭的味道至今让我回味无穷。
与此同时,那个浮想联翩的无聊孩子也长大了,他穿凿附会的范围已经从往事到了今闻。
从2014年冬到2015年5月,我都在酝酿一部叫作《故土故人》的系列散文,期间在稿纸上写下了熬鹰、偷栗子、抢面灯、毛驴郎中、送葬等八个关键词。就在构思基本结束的某个晚上,我脑海中忽然闪过一个念头,“为何不把它们写成小说?”于是我开始以小说的思维重新审视这组素材。最先跳上我案头的是一盏面灯。
面灯也叫面盏,与宫灯、纱灯、吊灯一样,都是北方地区常见的灯笼。在我的老家,元宵节抢面灯是一项压轴项目,死人是常有的事。但即便如此,人们依然乐此不疲。自己手中的面灯有人抢是一件光荣的事,而元宵之夜抢得面灯最多的男人则被视为站在了生殖金字塔的顶端。面灯不是什么稀罕物什,但抢面灯的习俗恐怕只存在于鲁南地区的少数村寨。
2015年暑假,我在老家晚报上读到一则新闻:一个身高不足一米三的侏儒光棍汉在一个月内连续奸杀七名妙龄女。由于嫌犯外貌特殊,我立马就辨认出他是我的某位同乡——某一年的元宵之夜,他连续抢得面灯三十六盏,成为那一年当之无愧的生殖图腾,让人不胜唏嘘。习惯了胡思乱想的我在心里自问,难道面灯与生殖之间真的存在某种联系?一年后,我写下了小说《抢面灯》。
《抢面灯》以一盏小小的面灯为切入点,将人类最原始的“吃”与“生殖”结合在一起,企图诠释“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的古老哲思。文本通过再现“抢面灯”这一地方习俗的演进,一步步将面灯的意义从“充饥”推向“男性伟力”,从“男性伟力”推向“性”,最终从“性”推向了“生殖”这一终极意象。
《抢面灯》之后,我先后写了《山东毛驴与墨西哥舞娘》《赖头和尚与红唇寡妇》《断臂鹰与流氓兔》《雁荡山果酒与阿根廷天堂》《守山老人与抬棺醉汉》等7个小说,全部植根于茶余饭后无边的空想。
在一次关于个人创作的专访中,编辑老师问我为何写作。我不假思索地说,如果我失去了写作的能力,我想我再也找不到一种能把自己和身边大众区别开来的方式了——写作让我与众不同。其实,这不过是一个无聊孩子的信口开河而已。
从走进姥姥家院子的那一天起,我就注定是一个自卑的孩子。前路漫漫,夜长梦多,为了掩盖自卑,我学会了写作。我在自己构建的文字江山里,完成了一次又一次的想象。你若问我,在整个汉语文学世界里,我最想成为哪一个角色。那么我一定会选“楚留香”或者“胡铁花”,至于是隐居黑木崖,还是固守襄阳城,我也不清楚。但毫无疑问,无论是胡铁花还是楚留香,都不过是浩然天地间一个浮想联翩的无聊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