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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经验:我们这代人写作的意义
更新时间:2018-06-14 作者:魏微
其实,我对“日常写作”这个概念非常矛盾,一方面我喜欢日常,可能因为我是女性,我特别容易关注生活中那些细微、微小的事物,像房屋,街道,楼顶上的鸽子,炒菜时的油烟味,下午的阳光……在我看来,它们都是“日常”。
“日常”通常被认为是小的,琐碎的,无意义的。但问题在于,我们每个人、每时每刻都处在“日常”中,就是说,处在这些琐碎的、微小的事物中,吃饭,穿衣,睡觉,这些都是日常小事,引申不出什么意义来,但同时它又是大事儿,是天大的事儿,是我们的本能。而且“小说”单从字面理解,也是要求我们从“小”处说起,但在文学界,往往有一种声音要求我们去写大题材,写战争,写历史,写时代。我们每个作家都面临着这样的压力,这是一种很奇怪的压力,也是普遍的压力,这个压力既来自评论界,也来自官方,也来自民间,来自很多很多的读者,甚至很多写作者自己,也不屑于写日常,认为它们是小事儿。
起先,我认为这是我们中国的问题,后来知道不是,世界各国的作家都面临着这样的压力,在日本,在土耳其,一些年轻作家经常被责问:你们为什么不去写战争,写历史?我听了非常困惑。泛泛而言,人们认为托尔斯泰是伟大的作家,因为他写过《战争与和平》这样一类作品,但卡夫卡未必是,哪怕他是公认的现代派鼻祖,他开创了一个世纪的写作之风,把他列入“伟大作家”的行列,恐怕仍会引起争议。
我的理解是,这跟卡夫卡所处的时代有关系,“伟大”不单是一个能力问题,它更是一个时代问题,跟这个时代的精神、整个道德风尚、审美趣味有直接的关联。普遍来说,二十世纪是个与“伟大”一词毫不搭界的时代,它直接走向了伟大的反面,那就是混乱,卑微、萎琐,怀疑,就是内心摇摆不定,有很多小动作,这些小动作完全没有意义,只是徒增自己的茫然和痛苦,徒增生命的无聊感和失重感。
我认为这就是二十世纪的精神内核,那种正大庄重的、崇高的、悲剧性的情感看不见了,这个情感在托尔斯泰时代是有的,你看《战争与和平》,看《静静的顿河》,无论是贵族还是农民,还是士兵,他们身上都有一种很高尚的、很正派的、很朴素的情感,这个情感非常大,可以称之为情怀,他们也有痛苦,那是一种很结实的、人生的痛苦,就像一拳打在胸口,你知道疼在哪里,很肯定。他们那个时代,一切都是肯定的,人如果不能称为高大,至少也算个人,因为有尊严。生命是宝贵的,比生命更宝贵的是理想,信念,真理,自由,责任心,荣誉感。《战争与和平》里,有大量的战争场面的描写,很惨烈,也很悲壮,悲壮更上一层,就变成了美,这大概是美的最高境界了。支撑这种壮美的,是“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的情怀。总之那个时代,人们普遍相信一些东西,比如正义,正义是什么,今天看来当然是可疑的、虚枉的,需要重新界定的,更何况是“正义的战争”,但那个时代的人们是相信的。
同样是战争,你看二十世纪的描写,最著名的便是《二十二条军规》,开篇便是当逃兵,跟护士调情,为一些不相干的事大动肝火,战友之间互相憎恨,恨不得杀了对方,但又离不开对方……全是不上台盘的事,这些人是太绝望了,又怕死,又看不到明天,只能及时行乐,苟且偷生。
我自己的感受是,我更喜欢《二十二条军规》,因为心理上没有距离,觉得很亲近。《战争与和平》当然是更伟大的作品,伟大得让我敬重,只好远离,就是心灵上没法对接,他们是形而上的,崇高的;我是形而下的,琐屑的。
我觉得自己无论在精神上,还是审美趣味上,都是典型的二十世纪人,就是没有那种阔大的心灵,没有那种气吞山河的气象,非常敏感,有时不自信,总是怀疑自己,也怀疑一切,也很自私,也很善良,但这善良背后因为缺少一个大的、精神或者理想的支撑,所以还是一种自顾自的小善良,先照顾好自己,再去照顾别人,这个当然是没问题的。
在二十世纪,你会发现,人的形象变小了,没有十八、十九世纪的人高大,当然不是生理上的。总是精神萎靡,对什么都提不起劲儿,不再有英雄主义情结,也不会奢望天才的出现,每个人都是凡人,沉堕于日常生活里,直到被它淹没。这就是《尤利西斯》的主题。
我们这个时代的人,当然也有感情,但这是一种不肯定的感情,模棱两可,怎么样都行,就是大家都成熟得要命,男女之间有小喜悦,小欢喜,却很少有那种你死我活的爱情的碰撞,所以我们这个时代不会产生悲剧,悲剧是大的,英雄主义的,接近神性的,主人公站在舞台上,张开双臂,他要拥抱世界,叩问上苍,我们这代人怎么会做出这样的动作来?我们一般都是缩着身子,好像很冷的样子,要不就是快速奔跑,怕迟到了公司会扣奖金。要是失恋了,当然也会很痛苦,但也不至于捶胸顿足,至多找个僻静的地方,一个人舔舔伤口,或者闷头睡几天就好了。所以这种痛苦还是小痛苦。
那天听一位50年代出生的前辈作家的讲座,他说过一句话:高产的作家不一定是伟大的,但伟大的作家一定是高产的。这位作家并没有说,他想成为一个伟大作家,但是我知道,他们那代人是有这种情结的,就是对“伟大”情有独钟。
都说一个不想当元帅的士兵不是好士兵,我觉得未必。我们和前辈作家的区别就在于,大家都是士兵,他们想当元帅,而我们只想当士兵。他们是更有梦想的一代,对“伟大”怀有一种单相思,向往于以一己之力创造一个博大的、完整的世界,他们是读苏俄文学长大的一代。而我们这代人早已放弃了这梦想,对伟大避而远之,因为我们是读卡夫卡长大的一代。
卡夫卡在文学上并没有建功立业的野心,他为自己的痛苦而写,他自卑极了,心里爬满了无数的幽暗的小虫子,有点神经质,又是多病多愁身,女朋友长得也不漂亮,不停地订婚,毁婚,再订婚,结果到死也没有结成婚。然而就是这么一个人,他无意间开创了一个写作的新纪元,他使文学回到了自身,回到了不能肯定的人的内心,他是典型的经验写作。他没有经历过战争,却预言了一个世纪的精神上的灰飞烟灭,他能不能上“伟大作家”的排行榜又有什么关系呢?
曾经有人跟我谈过“经验写作”,经验写作当然有它的问题,然而我们这一代人写作的意义,可能正来自于“经验写作”,来自我们每个人独特的、不可复制的日常经验。这个时代太庞杂了,靠个人力量根本没法把握,我们各写各的,只要诚实一点,朴素一点,把姿态放低一点,就像涓涓细流汇入大海,大家合力还是可以创造一个完整的世界的。
总的来说,我们这代人对“伟大”已经没有心理诉求了,我们这代人对写作如果还有一点理想的话,在我是,我希望自己能写一点漂亮文字,写出我对人生最切肤的感受,这感受既是我个人的,也是一群人的。
我在念中学的时候看过一句话,后来一直牢记这句话,把它贯穿于我的写作,就是“小说是人生的艺术”,我想很多人可能已经忘了这句话,忘了小说首先是艺术,是语言文字的艺术,是关于人生、人性的艺术。我又想起另一句话,“文学是人学”,谁都知道文学是人学,但人在哪儿?我的回答是:人在“日常”里,与日常休戚相关,哪怕是战争年代,非常时期,天灾人祸,人也有最基本的诉求,就是穿衣吃饭。有最基本的情感,痛苦或者欢乐。无论我们写什么,都是在写人,哪怕是写战争,为的还是写战争底下的人。
所以这些年来,我真的非常困惑,我们现在所看重的、所强调的,恰恰是与文学本体、文学精神不相干的一些东西,是一些细枝末节,是本末倒置,我们过多地强调文学以外的东西,强调它的社会承载功能、批判功能、强调题材的大与小,就是“写什么”的问题,其实写什么在我看来从来就不是问题,对于一切文艺来说,怎么写才是大问题。
我的困惑就在于,我们的文学经过几十年的意识形态的压力,就是“写什么”的压力,也是“宏大叙事”的压力,到了80年代中期,由马原他们作了纠正,好像是回到了文学本身,但是十几年以后的今天,对“宏大叙事”的追求又回来了。
我不是说“宏大叙事”不能写,一切题材在我看来都是等值的,我关心的是,宏大叙事“怎么写”。我前阵读黄仁宇的书,名字忘了,是抗战时期,他作为中国远征军的一个副官,在缅甸和印度战场,为《大公报》写的一组战地通讯。黄仁宇太了不起了,虽然他那时还不是个作家,后来也没有成为“作家”,他那时连记者都算不上,就是一普通军官……可你看他是怎么写战争的,他写了阳光,写了一个日本军官的尸体,他身上的护身符和一封家书,他还写了硝烟中遍地的尸体,但是他没有去写尸体,他写了一棵小草,手一掐,指尖上留下了青草的汁儿……我觉得是太有力量了,这力量胜过千军万马的厮杀,我觉得这就是大与小的辩证,日常与宏大叙事的辩证。“小”常常比“大”更有力,更动人。
《红楼梦》算得上是“伟大作品了”,但《红楼梦》的伟大并不因为它是“宏大叙事”,它本身的题材并不大,一个富贵人家的男男女女,吃吃喝喝。《红楼梦》的伟大是,它写了最实在、最琐屑的日常,却指向大的人生的虚空。《红楼梦》是我读过的把“日常”和“伟大”结合得最好的典范,它做到了极致,最不可思议的是,它差不多全是对话组成的,宝玉怎么说,黛玉怎么说,两个人如何斗气,全是小儿女情态。黛玉穿什么,宝钗穿什么,全是日常小事,一字不落大处,但《红楼梦》的魔力就在这儿,它写的是大东西,却不直接写,它去写小东西。
某种意义上,所有的文学都应该是“日常写作”,我们不写日常写什么?我们就住在里头啊,每天肌肤相亲,但是我对当代“日常写作”也不满意,比很多评论家还要不满意,但是评论家指责日常写作,我却指责作家,因为这些作家没有心,没有痛,他们没有活在人生里,而是活在所谓的“写作”里,他们是为写而写,为琐屑而琐屑,他们糟蹋了日常。如果日常没有精神笼罩,它就是一个破抹布。
我心目中的日常写作,就是写最具体的事,却能抽象出普遍的人生意味,哪怕油烟味呛人,读者也能读出诗意;贴着自己写,却写出了一群人的心声。有自己,有血肉,有精神, 总而言之,哪怕是写最幽暗的人生,也能读出光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