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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17年度中国作家协会少数民族文学重点作品创作扶持选题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7-03-06
按照中国作协有关征集通知,广东省作协现收集2017年度中国作家协会少数民族文学重点作品创作扶持的选题。参选者请认真阅读中国作协通知(附后),按相关规定认真填写申报表格,注明创作计划,提供详细写作大纲和不少于3万字的作品文本(一式2份),我会甄选后向中国作协推荐参评。
参选材料请递交至省作协创研部:
地址:广州市天河北龙口西路550号广东文学艺术中心2204房
邮编:510635
联系人:谢石南
电话:020-38486121
截止日期:3月25日
不按规定、不按份数提交材料、逾时提交将视为无效,不再另行通知。
请大家下载:中国作家协会少数民族作家重点作品扶持申报表
广东省作家协会
2017/3/6
中国作协通知原文:
关于征集2017年度中国作家协会少数民族文学重点作品创作扶持选题的通知
2017年01月11日06:35 来源:文艺报
一、2017年度中国作家协会少数民族文学重点作品创作扶持项目,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3月31日截止。
二、凡符合《中国作家协会少数民族文学重点作品扶持工作条例》所列条件的作者,无论是否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均可申报。
三、中国作家协会团体会员为少数民族文学重点作品扶持项目推荐单位。申报者向所在地、所在行业中国作家协会团体会员单位申报;解放军(含武警部队)作者向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申报;中直、国直系统作者直接向中国作家协会少数民族文学发展工程办公室申报。少数民族文学发展工程办公室同时向部分出版单位、文学期刊定向征集申报,相关推荐单位须征得作者同意。申报者可向上述推荐单位索取申报表格,也可从中国作家网(http://www.chinawriter.com.cn)下载。推荐单位对申报选题进行论证、遴选后,填写推荐意见,报送少数民族文学发展工程办公室。
四、内蒙古、广西、西藏、宁夏、新疆5个自治区以及重庆、云南、贵州、四川、甘肃、青海等省团体会员报送选题,各不超过15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和延边州报送选题,各不超过10部;其他团体会员报送选题,各不超过5部。
五、2017年度少数民族文学重点作品扶持项目,分原创作品与理论评论两部分。
(一)原创作品部分:本年度重点作品扶持长期坚持深入生活、扎根人民,文化底蕴深厚、思想境界高远的申报选题,包括汉语文原创作品和少数民族语文原创作品两类。申报选题参考方向如下:
1、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歌颂中国共产党的成长史、奋斗史,以及党的民族政策给各族人民的历史命运带来的巨大变化。
2、展示少数民族地区“五位一体”、“四个全面”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成果,歌颂各族人民坚持改革开放、建设美好家园的伟大壮举。
3、纪念“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讲述人民军队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争取国家独立、民族解放立下的丰功伟绩,展现的英雄主义精神,保卫祖国、维护世界和平的精彩故事。
4、反映“一带一路”沿线社会历史变革,呈现丝绸之路相关民族的悠久历史文化与社会发展进步。
5、坚持文化自信,深刻表现各民族历史文化、美风美俗、精神面貌、优秀人物。
(二)理论评论部分:科学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少数民族文学繁荣发展的历程与经验,关注少数民族优秀作家及其创作,深入探讨当下少数民族文学热点话题、突出现象及理论评论建设问题。
申报者可选择上述重点选题,也可自行拟定选题申报。
六、申报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格,注明创作计划,提供详细构思大纲和不少于3万字的作品文本。
七、凡申报本项目者,不得申报本年度中国作家协会其它扶持项目。
八、曾入选往年度本项目、且尚未结项者,不得申报。
九、征集截止日期前已出版的作品,不得申报。
十、中国作家协会少数民族文学重点作品扶持项目论证委员会对申报选题的价值和申报者完成选题的可行性进行综合评估。论证委员会以投票方式确定重点作品创作扶持项目入选者,经中国作家协会书记处审批确认后,在《文艺报》和中国作家网予以公布。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25号中国作家协会创联部民族文学处
邮 编:100013
电 话:010-64489876 64489862
传 真:010-64489862
联系人:张绍锋 郑 函
中国作家协会少数民族文学发展工程办公室
2017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