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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关于2016年度文学创作一、二、三级作家资格评审结果公示
更新时间:2016-12-12
各有关单位:
经广东省文学创作高、中级专业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吴君等31名同志获得评审通过,现予公示。请各有关单位通过“广东作家网”下载评审结果,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申报人所在单位显著位置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以上。
公示期满后,申报人所在单位根据公示情况填写《评审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于2016年12月27日前快递至广东省作家协会人事部(联系人:周智,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552号915室,邮政编码:510635,电话:020-38486929)。
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提出,所反映的情况应有具体事实或证据,并使用真实姓名和准确的联系方式,以便了解情况和回访。
受理举报的部门和联系方式:
1. 广东省作家协会人事部,联系电话:(020)38486929;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552号915室,邮政编码:510635。传真:(020)38486929。
2. 广东省人社厅监察室,联系电话:(020)83354699。
3. 本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
附件:
1、关于2016年度文学创作一、二、三级作家资格评审结果公示的函.pdf
2、2016年度文学创作一、二、三级作家资格通过人员名单.doc
广东省作家协会
2016年12月12日